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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7月7日至9日进行,录取分8个批次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 2020-06-13 二维码分享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日前公布新疆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据悉,2020年高考于7月7日至9日进行,新疆普通高校录取分8个批次。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2020年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语测试,考生成绩及位次、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届时考生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志愿填报。

据悉,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考录取在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及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1次征集志愿;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安排2次征集志愿。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在本科一批次录取结束后每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同步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

2020年新疆普通高校录取分8个批次,依次是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双语类或民语言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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