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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职扩招**考生考试负担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 2020-10-23 二维码分享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新疆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报名时间为10月25日至11月5日,报名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进行,录取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新疆规定,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培养院校免试录取。同时,各院校可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被录取的考生,2021年春季开学前入学。

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了《2020年自治区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新疆的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学前教师、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均可报考。

据悉,针对不同群体和受教育状况,考试以招生院校单独招生为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由学校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其中,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实行入学考试,文化素质使用培养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职业技能使用培养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学前教师、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由培养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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